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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2013年度司法部课题申报公告

    发布时间:2013/06/29
     

    关于发布《2013年度国家法治与法学理论研究项目课题指南》及受理课题申报的公告

    根据司法部《法治建设与法学理论研究部级科研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司发通(2001)057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规定,2013年度国家法治与法学理论研究项目课题面向全国公开申报。现将课题申报受理工作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

    (一)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以国家法治建设中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为重点,以推动建设法治中国为目标,为国家法治建设的立法、执法、司法和法律服务实践提供理论支持。

    (二)坚持应用对策研究为主、基础理论研究为辅。在注重应用对策研究的同时,适当兼顾法学基础理论研究。鼓励开展有针对性的应用对策理论研究和有前瞻性的法学基础理论研究,注重新兴学科、边缘学科研究和跨学科的交叉综合研究。

    二、课题类别和资助经费标准

    (一)课题类别

    课题类别分为重点课题、一般课题、中青年课题和专项任务课题。

    (二)资助经费标准

    1、重点课题:最终研究成果为正式出版物的,资助经费不超过10万元;最终研究成果为非正式出版物的(包括论文、报告等),资助经费不超过6万元。

    2、一般课题和中青年课题:最终研究成果为正式出版物的,资助经费不超过5万元;最终研究成果为非正式出版物的(包括论文、报告等),资助经费不超过3万元。

    3、专项任务课题:司法部不资助经费,课题申请人或申请单位自筹经费。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受理范围

    全国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和司法机关,高等院校、科研机构、法学类社团、企事业单位的在职人员,符合本公告规定的申报条件者均可申报。

    (二)申请者条件

    1.申请者应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遵守宪法和法律,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2.申请者应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对申报课题已有一定的研究基础,有足够时间专心研究。

    3.申请者(课题组全体成员)应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申请重点课题者,课题主持人须具有正高级职称或副厅(局)级以上职务;申请一般课题和专项任务课题者,主持人须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或正处级以上职务或已取得博士学位;申请中青年课题者,主持人和课题组成员年龄均不超过39周岁(1974年9月20日后出生),并且均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或正处级以上职务或已取得博士学位。

    (三)申报注意事项

    1.申请重点课题、一般课题和专项任务课题者,需提供主持人的资格证书(职称证书或学位证书或人事部门的职务任免文件)复印件一份;申请中青年课题者,须提供主持人和课题组成员的资格证书(职称证书或学位证书或人事部门的职务任免文件)复印件各一份。没有证书或任免文件者,需出具所在单位人事部门书面证明。

    2.每个课题主持人只能申报一个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加其他课题的申报;其他参加人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加两个以上(不包括两个)课题的申报。

    3.申请课题,原则上需有不少于三人组成的课题组;确实认为本人已有足够的研究成果,有能力和时间按期保质完成研究任务的,可以单独申报,无需专门组成课题组。

    4.专项任务课题的申请者须自筹3万元以上的研究经费(不含出版经费),并附经费资助单位的证明材料。

    5.课题题目:《课题指南》为课题的研究范围,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申报题目原则上从《课题指南》中选定,也可适当变动;有重大研究价值的课题,可不受《课题指南》限制;中青年课题和专项任务课题题目可以自拟。

    6.课题研究成果形式包括专著、编著、译著、教材、论文、研究报告、调查咨询报告或其他。研究成果为专著、编著、译著、教材的,须正式出版;研究成果为系列论文的,重点课题的课题组须在全国中文核心期刊发表与课题研究相关的论文3篇以上,其他课题须发表2篇以上;研究成果为研究报告、调查咨询报告的,须有省(部)级以上单位出具的采用证明。

    7.课题的研究期限一般为两年。

    8.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

    (1)正在承担司法部国家法治与法学理论研究课题未取得《结项证书》的。

    (2)正在承担国家社科基金、教育部、科技部、中国法学会等中央部委批准的同一研究内容的课题。

    9.凡在课题申请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后,司法部有权随时撤销已立项课题,追回课题资助经费,两年内无资格申报司法部课题。

    四、申报办法

    (一)课题申报受理工作原则上由申报单位集中办理。《申请评审书》请从“司法部官方网站”(网址:http://www.moj.gov.cn/)登录“司法部课题管理”专栏后直接下载。

    (二)申请者请认真阅读《管理办法》、《课题指南》,按照要求填写《申请评审书》。

    (三)课题申请者所在单位应对申请者资格及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按规定签署审核意见。

    (四)申报材料使用WORD软件录入、A4纸打印的《申请评审书》一式10份(含原件1份,资格证书或证明只需1份,放在原件材料中)及电子版1份(软盘、U盘拷贝或发送电子邮件)。

    五、申报时间

    2013年6月24日开始,2013年9月20日截止(以邮戳日期为准)。

    六、材料寄送

    收件单位:司法部司法研究所(研究室)科研管理处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南大街6号

    邮编:100020

    联系人:吴玲 庄春英 郑丽娟 姜楠

    联系电话:010-65152726

    010-65152728

    010-65152749

    010-65152794

    传真:010-65152794

    E-mail:ky2726@sfbyjs.com

    附件:

    2013年度国家法治与法学理论研究项目课题指南目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  

    二○一三年六月二十一日  

    附件:

    2013年度国家法治与法学理论研究项目课题指南目录

    一、重点课题

    1.法治建设与中国梦的实现

    2.预算权的宪法规制

    3.行政机关组织法比较研究

    4.环境犯罪研究

    5.民事行政案件执行体制研究

    6.物权法的解释与适用

    7.公共财政法治化研究

    8.网络空间主权和安全的法律研究

    9.环境影响评价法实施问题研究

    10.民国时期司法制度

    二、一般课题

    11.司法权行使保障机制研究

    12.司法公信力建设研究

    13.法律规范的一般理论研究

    14.中国特色反腐应用法律对策与模式研究 

    15.立法后评估制度研究

    16.慈善法治化问题研究

    17.司法与媒体关系研究

    18.海外孔子学院发展中的法律问题

    19.中国古代审判艺术

    20.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完善

    21.21世纪日本修宪运动

    22.网络时代的公众参与权

    23.行政决策法律机制研究

    24.我国行政诉讼法中的正当程序

    25.空域开放与通用航空产业发展法律对策

    26.网络时代信息安全法律问题

    27.福利行政行为法律研究

    28.食品安全私营标准法律规制

    29.网络犯罪研究

    30.监狱法修改若干问题研究

    31.社区矫正模式创新与效果评估研究

    32.量刑对定罪的反作用力研究

    33.中国犯罪动态监测预警系统研究

    34.安全生产刑事责任研究

    35.新民事诉讼法的适用问题研究

    36.司法纠错机制研究

    37.裁判文书质量研究

    38.调解制度研究

    39.指导性案例制度研究

    40.涉外民商事审判实证问题研究

    41.电子数据的证据规则

    42.司法鉴定争议解决机制

    43.民法监护制度重构

    44.核准制下我国IPO新股发行定价和配售机制法律研究

    45.票据法修改问题研究

    46.继承法修改问题研究

    47.人格权立法研究

    48.侵权责任法适用中的疑难问题研究

    49.数字时代版权与信息共享的利益平衡法律问题

    50.非公募基金法律制度的完善

    51.经济政策与竞争法的相互影响

    52.城镇化进程中地方政府投资行为的法制约束机制研究

    53.我国地方税体系重构法律问题研究

    54.互联网市场的限制竞争法律问题研究

    55.国际条约在我国法律体系中的地位分析与制度设计

    56.我国海洋权益维护法律制度完善

    57.中国企业海外投资纠纷解决的法律问题研究

    58.全球治理与国际经济法的关系

    59.区域污染联防联治法律对策研究

    60.重金属污染防治法律对策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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