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 | 中文 | 旧版
  • 意见建议信箱
    如果您对学院工作有什么意见、建议,请写邮件至: cufelawyjjy@163.com
  • 《中财法律评论(第十卷)》稿件征集公告

    发布时间:2017/05/07

    《中财法律评论》是由beat365主办的公开出版的法律学术辑刊,由本院全日制学生自主负责文章的编辑和审校。自2008年创刊以来连续出刊,至今已出版9卷。

    作为学院重点打造的刊物品牌,《中财法律评论》迅速发展并日臻成熟。从第九卷的稿源情况看,进入初审程序的稿件(剔除一稿多投、质量未达到初审要求的来稿)在数量上保持在每月12到15篇之间,组稿期内共收到来稿120余篇。从第九卷稿件采用情况看,共用稿15篇,录用比约12%。全卷分设“主题研讨——金融监管前沿”、“理论纵深”、“实务探微”、“司法精析”、“域外法制”等五个栏目,共31万字。在作者群体上,第九卷作者不仅涵盖了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政法大学、中山大学、南开大学、北京理工大学、英国杜伦大学等国内外知名院校的法学硕、博士研究生,还包括部分青年学者、法官、法务等实务工作者。

    《中财法律评论》坚持学术自由、自主、自律之原则,坚守学术初心,致力于为作者开放 “有品格的平台”,为读者输送“有价值的思想”。本刊旨在打造一流的学生自办学术辑刊,不断提升自身的学术品格和学术影响力,现面向广大法学研究者和法律从业者征集稿件。本刊长年收稿,不对来稿做字数上的要求(鼓励富有真知灼见的长文),不以任何形式向作者收取费用且稿件一经采用即付薄酬。所有投稿在形式上应当符合国家著作权规定、公认学术规范和本刊编辑体例;在内容上应当选题适中合理、论证充分有力、逻辑清晰明了、结构严谨周密、数据真实可靠,具有一定的学术创新性和必要的学术深度。

    对实务的仔细研磨和对理论的深入剖析是早已进入“精耕细作”时期的法学研究不可或缺的两面。为此,本刊将设置“实务探微”和“理论纵深”两大固定版块,并视情况安排“司法精析”、“域外法制”等流动版块。在“实务探微”中,本刊期冀来稿能够从富有生命力的社会实践出发,关注某一具体法律制度的施行效果,发现问题的症结所在,在经验累积的基础上拣选假定的解决方案,并予以充分的证成;在“司法精析”中,本刊欢迎来稿以热点案例、典型案例为依托,进行以小见大的深入思考或者类型化的梳理,挖掘出隐藏在司法实践中的关涉我国法律适用和裁判方法的“共识”或者“惯习”;在“理论纵深”中,本刊期冀来稿对某一理论问题进行深入细致、追本溯源的研究,这种对理论的“刨根问底”虽然可能会面对“现实主义”的拷问,但其总会在某一时点与具体问题发生链接进而产生“看得见的价值”。 在“域外法制”中,本刊欢迎来稿以对外文文献的充分阅读和认真研习为前提展开的“介绍性”研究,亦欢迎富有比较法基础和可行性的“启示性”研究,但反对不加甄别的“拿来主义”。

    本刊为提升学术品格及贯彻学术标准,公正、严谨地对待每一篇来稿,实行匿名投稿制和三审终审制。所有来稿均无需署名,且不能包含任何可能表明作者身份或者背景的信息。本刊一贯坚持唯以文章学术质量论的用稿原则,请勿以投稿程序以外的任何方式影响审稿。在三审终审制下,本刊对所有符合基本学术规范、具有基本探讨价值的文章,无论录用与否,均会提出较为具体的书面审查意见和修改建议。作者可以对初审意见进行理性回应,在作者进行修改、达到初审通过要求后,编辑委员会将对稿件进行复审。对于重要的或有争议的稿件,编辑委员会将在与编辑部之外的专门研究人员协商讨论后,最终决定是否录用,但只以文章质量为依据。

    来稿请将以文稿标题为主题的电子邮件发送至zcflpl2012@126.com,并附有中英文摘要和关键词。编辑部将在收稿一个月内按照您投稿的电子邮箱回复初审意见及修改建议,并在文章通过复审后方才请您补充刊发文稿所必要的作者信息。作者应在收到修改后用稿通知书后按照本刊要求做必要的内容和格式修订,本刊编辑部保留对来稿进行文字性和技术性修改的权利。本刊在确定用稿后通过邮箱向作者发送用稿通知书扫描件,在正式出版后向作者寄送样刊2册(第10卷不迟于2018年4月出版)。

    投稿人向《中财法律评论》投稿,即视为已知悉并接受此稿件征集公告。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