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关于做好2019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学字〔2019〕40号)和学院《关于开展2019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要求,依据《beat3652019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细则》(以下简称“国家奖学金评审细则”)和《beat3652019年本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细则》(以下简称“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细则”),学院在学生个人申报的基础上,对申报人员的申报材料进行了资格审查。经审查,申报国家奖学金共有9人,符合资格条件7人,不符合资格条件2人;申报国家励志奖学金36人,符合资格条件34人,不符合资格条件2人。其中3人同时符合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的申报要求。
10月10日,学院评审小组根据《国家奖学金评审细则》和《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细则》的评选条件,进行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初评工作。学院评审小组综合考查候选人学业、公益服务和经济困难等级等要素,确定以下学生为我院2019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候选人拟推荐人选,现予以公示(排名不分先后):
(一)国家奖学金(4人)
2016级:邓镔琳;
2017级:刘元升、林嘉乐、徐艺心。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21人)
2016级:郝心茹、刘旭雅、刘斯宇、王婷婷、肖涵露、高宇;
2017级:毕蓉蓉、武恒辛、蒋子越、熊曼伶、常珂新、栾璐璐、覃新元、杨燕、苗萍;
2018级:高红艳、彭浩、雷雅琳、尹玉泠、何江雪、王楠。
公示期为2019年10月10日中午12:00至10月12日中午12:00。公示期间对以上拟推荐人选有异议的,可以来电、来信、来访。来电和来信要求实名,否则不予受理。
联系人:尹老师
电话:62288296/15910937015
邮箱:cufelawxgb@163.com
beat365学生工作办公室
二〇一九年十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