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3月28日下午,2013级卓越法律人才分类培养宣讲会在沙河校区主教学楼218教室举行,本科2013级全体同学参加了本次宣讲会。根据我校《应用型复合型卓越法律人才培养实施方案》与《涉外型卓越法律人才培养实施方案》的要求,我校法学本科自二年级起实施分类培养。卓越法律人才培养工作委员会副主任、我院副院长刘双舟教授为同学们详细讲述国家实施卓越法律人才培养的背景和意义、我校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模式的设想与实施思路。刘双舟副院长指出,作为国家首批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我院的定位是建立财经特色的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他为同学们详细比较了两种卓越法律人才培养方案,介绍了我院自去年开始实施卓越法律人才培养方案以来在两类卓越法律人才培养基地建设中取得的成就。最后对本年度分班培养工作做了具体部署。通过本次宣讲会,使2013级本科同学们加深了对卓越法律人才培养的了解,对今后的学习有了更加明确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