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 | 中文 | 旧版
  • 意见建议信箱
    如果您对学院工作有什么意见、建议,请写邮件至: cufelawyjjy@163.com
  • 当前位置: beat365 / 学术活动 / 讲座论坛

    意大利费拉拉大学法学教授Marco Greggi主讲数字税的大博弈

    发布时间:2019/10/29

    10月23日,意大利费拉拉大学Marco Greggi教授访问我院,并发表题为“数字税的大博弈:最新国际动向”的学术演讲。本次讲座由我院甘功仁教授主持,我校邢会强教授、曹明星副教授,中国政法大学徐妍副教授、翁武耀副教授担任与谈嘉宾。我院郑琳副教授也出席本次讲座。

    首先,Marco教授基于历史维度,从四个方面比较了数字税收冲突与十九世纪传统冲突的异同:一是数字税收时代新税基的出现与十九世纪未开化的领土的比较;二是类比数字税收进程中美国作为全球最大的数字服务提供国与许多其他发达国家之间的冲突和十九世纪中各个帝国之间的冲突;三是面对竞争时采取策略的对比;四是两种冲突中对抗的问题。

    其次,Marco教授讲述了数字税收的核心问题。传统观点认为税收与领土或者公民(居民)身份有关,但是随着数字经济的到来,一切发生了变化。数字税收时代出现两大核心问题:一是用户的居住地与消费者的消费地难以确定;二是内容与服务提供商的价值创造也难以界定。对于这两大核心问题,Marco教授认为迄今为止还没有找到完全合适的解决办法。

    再次,Marco教授介绍了以OECD为代表的国际组织以及个别国家应对数字税收挑战的策略。2015年10月5日OECD发布关于数字经济面临的税收挑战的报告,报告主要围绕:常设机构的确定;转让定价的问题;CFC更新。

    对于意大利数字税收的现状,Marco教授介绍了意大利在2018年单方面扩大了常设机构的范围;并且在2019年修改的《金融法》中,第35-52条引入了有针对性的数字服务税。

    而对于中国企业来说,作为主要的硬件供应商,当前在数字税收过程中受到的影响较小,但是从长远来看,随着我国数字服务水平的提升,我国也可能存在或者有必要与其他国家对抗。同时,他认为我国应该管理好本国市场,从而应对全球竞争对手。

    最后,对于OECD在2019年10月9日提出的最新的提案,Marco教授指出该提案有两大支柱:一是征税权的新分配;二是可能出现的其他BEPS问题。教授结合了Netflix案讲解了最新提案在实际中的应用。

    在评议环节,各位嘉宾高度评价了Marco教授从历史的角度对数字税收竞争与传统竞争所做的对比。

    翁武耀副教授从四个方面讲述了对数字税收的看法:一是数字经济对现行课税规则的影响。二是国内税收规则对数字经济下的避税问题的回应。三是税法上对交易的界定如何更有效回应数字经济下的避税问题。四是数字经济下国际税法的人才培养问题。

    徐妍副教授从人工智能的涉税问题;曹明星副教授针对数字税收中常设机构、独立交易原则等问题;郑琳副教授结合我国数字税收及相关研究的现状;邢会强教授结合数字经济与数字税收的紧密关联,结合数字经济法治与数字税法,分别进行了评议。

     

     

    Marco教授对评议人的问题一一做出了回应。讲座在掌声中落下帷幕。

    (图/马鑫阳 文/李文开)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