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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院难路”第18讲 蒋劲松教授分享代议法研究成果

    发布时间:2016/04/28

    4月27日中午,“学院难路”学术沙龙第18讲在beat365会议室举行。本次学术沙龙以“关于代议法”为主题,主讲人为蒋劲松教授。尹飞教授主持沙龙,高秦伟教授、杜颖教授、李邦友教授、邢会强教授、许冰梅副教授、张小平副教授、李朝晖副教授、李伟副教授、缪因知副教授、白斌副教授、董新义副教授、于文豪副教授、吴晓丹副教授、郑玉双博士等参加沙龙,部分本科生与研究生同学也参与了本次沙龙。

    蒋劲松教授首先阐述了“什么是代议法”。代议法现象自中古便已出现,我国自清末方才出现,现在已经成为法治国家的必然要求。代议法是调整代议关系的法律群体,于我国而言便是规制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法律、法规。代议法在英国议会议事规则中成为“议会法”,德国亦如此称谓,日本则称为“国会法”。蒋劲松教授认为,代议法体现了治国理念与价值追求。

    其后,蒋劲松教授介绍了“为何要研究代议法”。一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后,面临继续完善健全的问题,代议法属宪法相关法还是行政法需要明确。二是从学科建设层面来说,我们有宪法思维、行政法思维、民法思维等,但缺少独立的、与代议法本质相适应的思维,即代议法学思维。三是从个人研究历程来说,蒋劲松教授自1987年变开始研究代议法至今近30载,将已有的研究成果集成化,并采用新的学术思维。  

    蒋劲松教授介绍了他新出版的《代议法导论:基于中国人大制民主法制化》一书,强调要从概念上分清代议、代议关系、代议法三者,清楚代议法有别于宪法、行政法的理由,提出要用一套基本原则来规范代议关系,从实体上以及程序上作好规范。  

    蒋劲松教授的介绍之后,白斌副教授评议。白斌副教授提出几点对人大代议功能的看法,认为最重要的功能就是议决功能,它可分为三个层次:一为说,即表达民意;二为议,即对民意进行理性化的筛选;三为凝聚共识、总结民意。白斌副教授指出,在民主集中制之下,民主无法解决集中的问题,代议制的价值便体现于此。

    之后,高秦伟教授、于文豪副教授、李朝晖副教授、邢会强教授、尹飞教授先后发表了看法。

    (文/秦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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